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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资股是什么 正式出台:《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 —— 基本准则(试行)》重磅发布

配资股是什么 正式出台:《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 —— 基本准则(试行)》重磅发布

2024年8月和10月银河E5和星愿上市,分别定位A级SUV和A0级轿车市场,定价分别为10.98-14.58万元和6.98-9.88万元,拓宽品牌价格带。银河E5凭借产品力优势,上市首月实现销量12230辆。星愿从产品力来看同样具备爆款潜质,有望对标细分市场销冠。该行预计2024年底将推出星舰7配资股是什么,定位B级SUV混动市场,进一步补齐车型矩阵,推动品牌销量增长。银河预计2024/2025年销量有望达到29.6/76.0万辆,分别增长254.3%/156.9%。

  背景概述

  2024年12月17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正式发布《基本准则(试行)》,《基本准则(试行)》经过了全面审慎的适用性研究、征求意见、专家研究等阶段(图1)。《基本准则(试行)》的发布是我国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的里程碑事件,其对可持续信息披露做出了原则性规定(如:双重重要性、重要性评估、信息质量要求等)。《基本准则(试行)》在信息质量特征、披露要素和相关披露要求上明确了具体要求,以“积极借鉴、以我为主、兼收并蓄、彰显特色”为原则,不仅有利于与国际准则趋同,还有利于具体准则的制定和实施。

  图1《基本准则(试行)》的出台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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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意义:建设我国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的

  里程碑事件

  本次发布的《基本准则(试行)》亮点纷呈,其一,其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充分体现了国家层面对可持续信息披露工作的重视,指明了发展方向和重点;其二,其在发布之初便明确规定了中国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的整体架构(图2),便于企业全景理解、逐步规划;其三,准则起草、修订和正式发布的全过程中,时刻围绕“便于企业完成、完善和提升信息披露”的目标,同步修订准则的应用实施指南,有利于企业对准则具体条款的要求理解、工作准备和落地实施进行参考和规划。

  图2 中国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整体架构(示例图)1

  核心内容:准则整体章节不变,

  修订部分细则并提升措辞表述

  相较于财政部5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关介绍见前序分析),正式发布的《基本准则(试行)》全面梳理和吸收了五百余条反馈意见,从明确实施范围和具体要求、优化和精确细则表述等方面做出了调整。通过广泛吸收反馈意见2、字斟句酌修订表述,《基本准则(试行)》的整体可读性和可行性进一步提升,为我国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奠定扎实的根基(表1)。

  明确实施范围和具体要求:

  准则的整体章节维持不变,仍由“总则”、“披露目标与原则”、“信息质量要求”、“披露要素”、“其他披露要求”、“附则”六个章节组成。主要条款变化涉及三处:

  删除原第二条对企业实施范围的规定,更新成“自愿采纳”;

  删除原第五条企业在做出合理的努力后仍无法收集到必要的价值链相关信息时”的豁免措施,整合至第十一条相称性方法的说明中;

  修改第九条中对重要性的表述,可持续风险和机遇的重要性评估标准和ISSB准则的重要性定义保持一致。

  新增条款变化涉及一处:鼓励性的可持续发展报告鉴证要求(具体分析见下文)。

  表1 《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 — 基本准则(试行)》

  主要内容概览和核心变动总结

  优化和精确表述:从语义理解避免歧义、行文流畅性以及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用词一致性的角度出发,主要修改涉及ESG“主题”修改成为ESG“议题”、“业绩”修改为“绩效”,“账面余额”修改为“账面价值”等。

  普华永道分析

  《基本准则(试行)》采用“双重重要性”原则既符合中国国情,又能全面体现企业生产运营主要环节的重要可持续议题相关的风险、机遇和影响。企业通过双重重要性分析,能够实现从众多可持续发展相关议题中精准识别出最值得关注和披露的议题,并从财务视角和影响视角披露满足不同类型利益相关方信息需求的可持续发展信息。

  针对“价值链”相关的细则要求,《基本准则(试行)》修订第四条针对价值链定义的表述,并删除原第五条,在第十一条“相称性原则”中统一规定。企业开展可持续信息披露工作的核心是披露重要的可持续相关风险、机遇和影响,在识别重要的风险、机遇和影响的过程中,价值链上下游的情况,尤其涉及企业日常运营和价值创造的供应链相关环节,都可能产生潜在的可持续相关风险(如:一级供应商劳工安全问题可能导致材料供应受阻、关键原材料供应商可能因环保违规问题导致原材料供应短缺等)。

  在有效管理企业自身运营和价值链层面的可持续相关风险、机遇和影响的前提下,企业在完成可持续信息披露工作中同时需要遵循重要性原则,这意味着,企业应当多大程度延展价值链范围、多细程度评估必要范围内的价值链影响(如:按不同国家区域、省市区域等)以及多久重新界定范围和颗粒度都应当秉承“于自身管理有效益,于投资决策有用途,于利益相关方有意义”的原则,而非事无巨细、穷尽全部细节。

  特别关注:新增企业开展可持续发展报告鉴证的

  鼓励性细则

  高质量的可持续信息披露工作需要企业对可持续信息的信息质量做出有效管理和准确分析。《基本准则(试行)》的第三章单独对信息质量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围绕“可靠性、相关性、可比性、可验证性、可理解性和及时性”制定具体要求。在可持续信息可验证性的细则条款中,新增鼓励企业提供独立的可持续发展报告鉴证声明。

  普华永道分析

  高质量信息披露工作的终点往往需要对整份报告所载信息进行鉴证。可持续信息中不仅包含量化数据,往往还存在较多文本型信息。如何提升内部管理、内控流程和信息管理工作,逐步夯实和完善文本型的可持续信息的信息质量将成为未来的重难点之一。

  从新增该鼓励性要求的出发点来看:该要求被正式纳入披露准则,充分反映了各大利益相关方对可持续信息的质量要求期待。从传统财务信息披露准则制定的经验来看,信息披露准则和信息鉴证要求往往并存,由企业所处的具体监管市场和利益相关方诉求共同驱动。此次将鼓励性的鉴证要求纳入信息披露准则,彰显了我国在参与和引领可持续信息披露准则制定工作中的领先性。

  从新增该鼓励性要求的立足点来看: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IAASB)已发布可持续发展鉴证国际标准(ISSA 5000),为全球可持续发展报告鉴证提供了全新全面的独立标准,适用于各类可持续信息披露准则要求下的可持续报告信息的鉴证工作。近日,香港政府在其发布的《实施强制可持续信息披露的路线图》中指出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AFRC)预计2025年就香港可持续信息鉴证要求进行公开意见征询。港交所于2027年就强制按照香港准则完成可持续信息披露进行意见征询,其中包括可持续信息鉴证相关要求。

  从新增该鼓励性要求的发力点来看:随着可持续发展信息和财务报告信息之间的发展阶段和成熟度不断拉齐,利益相关方对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可鉴证性期待也将不断提升。可持续信息中不仅包含量化数据,往往还存在较多文本型信息。通过“先鼓励后强制”,在具体实践中将不断找准内部管理的切入点、内控流程的加强点和信息管理的侧重点。

  影响范围:现阶段自愿实施,

  实施范围及实施要求将另作规定

  此次《基本准则(试行)》在起草、修订和发布的各个阶段中充分考虑了“积极借鉴、以我为主、兼收并蓄、彰显特色”的原则,不仅与国际准则趋同,还有助于中国企业落地实施。综合考虑我国企业的发展阶段和披露能力,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的施行采取了区分重点、试点先行、循序渐进、分步推进的策略,从上市公司向非上市公司扩展,从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扩展,从定性要求向定量要求扩展,从自愿披露向强制披露扩展。

  未来,随着我国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中的具体准则和实施指南陆续推出,不同行业内的各类企业也应当“顺势而为、量力而行”,在遵循《基本准则》相称性原则的基础上,主动识别和管理具有行业特色的可持续相关风险、机遇和影响,不断提升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领先可持续信息披露实操。

  普华永道分析

  随着《基本准则》的正式发布,中国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序幕正式拉开。包括气候相关披露准则在内的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将相继出台,且不同监管部门(如:生态环境部)可根据实际需要先行制定针对特定行业或领域的披露指引、监管制度等。

  现阶段,我国可持续信息披露工作已具备一定基础,上市企业(尤其是多地上市企业)在部分行业(如:金融行业等)内甚至已达到国际同业可比的领跑水平。整体而言,全球可持续信息披露工作存在披露标准不统一的问题,随着2023年以来,包括ISSB准则、欧盟ESRS准则陆续发布和出台,不同区域内的可持续信息披露准则正在逐步拉齐互操作性,对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工作的可比性、可鉴证性提供助力。因此,上市企业(尤其是多地上市企业)可考虑提前识别和整理不同适用信息披露准则之间的异同点,在需全面满足合规要求之前规划好具体应对策略(针对A股、H股及ISSB准则等的详细分析,敬请查阅文末相关阅读处)。

  对重点行业内的企业(如:已纳入和即将纳入全国碳市场的企业),应深入理解和掌握《基本准则》中所设定的披露原则、基本概念、信息质量要求、披露要素等内容配资股是什么,重点追踪和关注针对传统高碳排放行业的新增披露指引或监管制度。针对高度相关的气候相关披露准则,可考虑采用“提前评估、及时响应、质量披露”的工作思路,提前针对包括范围1、范围2,尤其是涉及价值链环节的范围3排放量数据进行持续追踪,及时掌握和分析具体准则出台的时间计划和重点要求,并对关键的量化数据(如:温室气体排放量、气候风险和机遇等)进行统计、分析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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